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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咨询程序

一、对于能够直接回复的网上咨询,由本栏编辑直接回复。
二、对于业务性强、本栏编辑不能直接回复的留言,转交有关专家回复。回复时限为三个工作日。
三、对于公众的建议和批评,由本栏编辑转有关专家作为工作参考,原则上不作回复。
四、对于周一至周五的网上咨询留言,基本做到当日留言,当日处理;周六、周日公众可提交留言,但当日不作处理。
五、对于重要的网上咨询留言,分别按周、按月进行摘录,报外经贸局机关领导阅参。
六、监督电话:0574-87178011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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